但户口一直在洮北区东胜乡仁合村,求问分地时户在人不在是否就可以不分给土地?法院可否受理我要回土地的诉求?诉讼对象是乡还是村?村里有机动地包给个人了,合同一签十年,现在已过去六年了,这样的合同合法吗?我能要回土地吗?拜托专家指教有那些法律条款支持我的诉求。
叩求农村土地承包法专家,1996年分地时一家四口人去了吉林省白城市德顺...
《土地承包法》第五条第二款规:“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按照本规定,你们在原户籍地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并且有承包土地的权利,你们可以找当地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咨询;另外你说的村里的机动地承包给个人的事,要看什么情况,如果是本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