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障金一般每个企业都是要交的。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安置残疾人就业抵减残保金,这里的残疾人需要符合三个条件:
1、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
2、 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地方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的方式进行保障金申报,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依照有关规定不需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零申报”。
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借: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实际上交时:
借: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贷:银行存款等。
扩展资料:
残保金的免征的的范围
1、 2017年4月1日后新成立企业;
2、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的企业;
3、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小微企业。
对2017年4月1日以前已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照比例免征残保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二条。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规定。
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只要不满足以上减免缓残保金条件且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都应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参考资料:各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