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军人和复原及退伍军人有不同的概念。军队的军官、文职干部、志愿兵退出现役转到地方,由国家统一安排工作。
1、复员退伍军人不安置工作,自谋职业。转业军人地方政府负责安置工作。所有军人都可以选择复员退伍,符合转业条件的是军官和服役满十年或以上的士官。
2、复员军人是指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文职干部暂行条例》规定的退出现役条件,本人自愿作为复员安置,以及有严重错误丧失干部条件不宜作转业安排,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军官和文职干部。
扩展资料:
复员转业去向:
1、复员的条件和去向是:对符合转业条件本人自愿作复员安还或其他原因,不适合作转业且不具备退休条件的干部,可作复员安排。对自愿复员的干部,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干部复员可回原籍或入伍地,也可到配偶随军前所在地;原籍无直系亲居或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可到父母所在地。除本人自愿回农村外,均落非农业户口,政府不负责分配工作,由本人自行就业。
2、转业的条件和去向:原则上由本人原籍或入伍时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对少数确有实际困难,需要跨地区安置的,应给予适当照顾;对受二等功以上奖励,因战致残,长期在边防、海岛工作和长期从事飞行、潜艇工作的转业干部,在分配去向安置上要给予适当照顾。
参考资料: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修正)
军人退出现役称复原,指没有被国家安置工作,退役回到原籍的军人,就是拿钱退伍的,主要包括义务兵,服役未满12年的士官和自愿拿退役金,不要安置工作的士官及军官。
转业是指部队的现役人员退出现役,不再是军人,由政府安排进入地方工作,主要对象是军官、文职干部、服役满12年的士官以及残疾、立功人员,你把它理解为转换职业就可以了。
扩展资料:
两者去向不同:
(1)复员的条件和去向是:对符合转业条件本人自愿作复员安还或其他原因,不适合作转业且不具备退休条件的干部,可作复员安排。
对自愿复员的干部,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干部复员可回原籍或入伍地,也可到配偶随军前所在地;
原籍无直系亲居或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可到父母所在地。除本人自愿回农村外,均落非农业户口,政府不负责分配工作,由本人自行就业。
(2)转业的条件和去向:原则上由本人原籍或入伍时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对少数确有实际困难,需要跨地区安置的,应给予适当照顾;
对受二等功以上奖励,因战致残,长期在边防、海岛工作和长期从事飞行、潜艇工作的转业干部,在分配去向安置上要给予适当照顾;
对志愿转业到边远地区工作的干部,在精神和物质上要给予鼓励和支持。
参考资料: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百度百科
复原和转业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1)转业是指部队的现役人员退出现役,不再是军人,由政府安排进入地方工作,主要对象是军官、文职干部、服役满12年的士官以及残疾、立功人员,你把它理解为转换职业就可以了。
(2)复员指国家有组织地从战时状态转入平时状态所进行的活动。
现在指没有被国家安置工作,退役回到原籍的军人,就是拿钱退伍的,主要包括义务兵,服役未满12年的士官和自愿拿退役金,不要安置工作的士官及军官。
2、待遇不同:
到地方后是否由政府负责分配工作,继续享受干部待遇。由政府分配工作,并继续享受干部待遇的为转业,否则为复员。至于复员到地方后,被用人单位录用,那是另一回事。有的转业到地方不担任职务,但仍保留待遇,应视为转业。
3、去向不同:
(1)复员的条件和去向是:对符合转业条件本人自愿作复员安还或其他原因,不适合作转业且不具备退休条件的干部,可作复员安排。对自愿复员的干部,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干部复员可回原籍或入伍地,也可到配偶随军前所在地;原籍无直系亲居或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可到父母所在地。除本人自愿回农村外,均落非农业户口,政府不负责分配工作,由本人自行就业。
(2)专业的条件和去向:原则上由本人原籍或入伍时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对少数确有实际困难,需要跨地区安置的,应给予适当照顾;对受二等功以上奖励,因战致残,长期在边防、海岛工作和长期从事飞行、潜艇工作的转业干部,在分配去向安置上要给予适当照顾;对志愿转业到边远地区工作的干部,在精神和物质上要给予鼓励和支持。
退役与转业的区别:
1、转业是国家政策性安置和分配工作。而复员和退役,是国家给你自谋职业的钱,自已找工作。
2、三级以上士官(中级士官以上)、排长(少尉军衔)以上军衔的军官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则称为转业,意思是转一个职业。
3、退伍军人是服役期满回家的。
4、转业军人是在部队有职位的即排长以上的军人回到地方政府机关或其它脱离军队的工作。
5、士兵、初级士官(一级士官、二级士官)复员则称为退伍,意思是退出现役。
兵役法规定,中士是付连待遇,四级军士长是营级待遇了。三级军士长就是团级待遇了 。
兵役法规定:第二节 安排工作
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