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我想通过 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 条例 提前退出现役。回家后,民政局是否会安置。 请大家给出点给力的说法。 最好能拿出条例规定的说法。感激不尽。我当兵就是为了分份工作,后悔开始没选义务兵,来搞了这个直招士官了。
企事业单位已经找好了,说我安置过来了,他们接受。 我父母都是企事业单位的。 问题就是,我现在好像不知道那个什么安置卡, 我不知道提前退出了有没有安置。 怕就怕,退伍了,地方民政局不给安置。 他只要给安置,安置的地方,我自己有。就怕不给安置我。真是后悔应该当两年义务兵。
补充下。 大哥,你是不是打错时间了。 现在是2011年5月12日。 你说2011年11月25日退伍,至今还没工作。 你不会是穿越时空吧。
不好意思,我是2010年11月25日退的,你这种情况不用怕,只要部队放你走,地方又有人接收,民政局肯定会安置的,有安置卡肯定好,没有也没关系,有人接收你,民政局做个顺水人情很正常的,这种情况我见过不少,实在不行,找点关系也能摆平的!
我入伍的时候没给我什么安置卡。 我想知道,安置卡怎么获得。 我回去了只要民政局给个安置就行。 安置地方我自己可以找单位接受。 就怕他不安置。
追答没问题,退伍后要先到民政局安置办报道,档案到了后就会列入安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