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无论手写,还是打印,效力都是一样的。
第二,担保时效,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的规定,从约定还款之日起6个月。
第三,如果未在担保期间提起诉讼,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的规定,就不要承担担保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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