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2011-05-11
强迫症主要表现为强迫观念、强迫意向和强迫行为。
1、强迫观念 强迫观念是强迫症在认识上的表现,强迫性怀疑,强迫性回忆,强迫性联想,强迫性思维,都属于强迫观念的范畴。
强迫观念表现为不自主呈现的某种想法、某种事情或某句话、某句歌词等。病人努力想去摆脱它们,但都是徒劳的,因此,内心十分苦恼。如某一大学生患者,脑子里反复出现“世上只有妈妈好”、“哼哼哈兮”等歌词,以至于无法看书、学习。
强迫怀疑表现为患者自己做过的事情产生不必要的怀疑。虽然自己也知道是不必要的,但无法摆脱,经反复的考虑和检查以后仍不能放心。如锁门后怀疑是否真把门锁好了,清理柜子后担心没有收拾利索,洗手后担心没有洗干净等等。
强迫回忆表现为患者对刚做过或早已过去的事情要反复地进行回忆,常见的是由于强迫怀疑而产生的强迫回忆,有时是在遭受强烈的精神刺激以后不能控制地反复回忆当时不愉快和痛苦的情境。
强迫联想表现为患者听见或看见某一事物,就会出现与这种事物有关的联想。如见到车祸就会想起自己因车祸死去的亲人而无法摆脱;看到打架的便不由自主的联想到自己被打而表现出情绪紧张和恐惧。
强迫性穷思竭虑表现为患者老想着一些毫无现实意义而又不可能得出结论的问题这些问题多是一些普通的自然现象或日常生活中的事物,如大脑是怎么运转的,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等。患者明知考虑这些问题没有必要,也毫无意义,但又无法摆脱。
2、强迫意向 患者常常被一些与正常心理状态相反的欲望和意向所纠缠,产生一些可能导致可怕后果的冲动。病人明知这种欲望与冲动是违反自己意愿的、是不堪设想的,但无法摆脱,因而十分焦虑和痛苦。如患者走到楼上就有跳下去的冲动,看见刀就有拿起刀来砍人或砍自己的意向等。患者决不会真正做出这种行为,只是不能控制这些意向的出现。
3、强迫行为 强迫行为的表现多种多样。强迫性计数,强迫性洗手,强迫性检查,强迫性仪式动作,等等,都是一些常见的强迫行为。强迫行为是强迫观念转换为行动的表现。强迫行为的基本要素在与患者重复完成某一动作本身所衍生出来的满足感。
强迫计数,病人不由自主的去计数某些没有意义的事物,如上楼或台阶时就要计数有多少梯级,走路时计数自己的脚步,在马路上行走时对大楼的层数,商店的玻璃窗、路旁的树木或电线杆等都要一次点数,明知无意义,数后也记不住,但仍然要数下去,不然就内心不安。
强迫检查,它常与强迫怀疑相联系,如离家时,总要反复检查房门、窗户是否关好、锁好。下班回家时反复检查家里的用具是否损坏了或缺少了。
强迫性仪式动作,这时一种重复刻板式的相互关联的动作,对患者来说多有他自己体会的特殊含义或与是否吉祥如意有关。如患者在无人处走三步以后必要跳一步;进屋是必须现在门前立正再迈步进入,不做就不能安心,等等。
此外,还有强迫洗手、强迫洗衣等行为,这多与不洁恐惧或疾病恐惧有关。病人无法控制自己而反复洗手,最长可达数小时,知道把皮肤都洗破了还不能停下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