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批捕了,还有多久到法院审判?

如题所述

还需要半年。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批准决定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六十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扩展资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第一百八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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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26
正常情况下是3个月。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有2个月的侦查期限,然后移送检察院公诉部门;公诉部门有1个月的审查起诉期限,然后起诉到法院,由法院进行审判,这就是3个月了。法院还有1个月的审判期限,要拿到判决结果就得4个月了。
这是法律规定的基本期限,实际情况可能延长或缩短。
首先,这些期限不是必须用尽的,比如公安机关的2个月侦查期限,如果案件已经查清,没有继续侦查的必要了,两个月内随时可以起诉;同样道理,如果案情简单,证据不多的话,检察院和法院也可以快速办理,不需要非拖到1个月。
其次,这些期限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延长。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最长可以延长到7个月,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期限和法院的审判期限都可以额外延长半个月,达到一个半月;另外,检察机关还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次,向法院申请补充侦查,这期限就更长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9-26
最多就3个月
第3个回答  2015-09-26
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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