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父亲于14年10月25日去世,借条上日期是14年10月21日,在父亲生前家人已告知过原告把工资卡还来,把欠她得钱还清,她没有回应,但直到父亲过世,也未曾提及过该欠款,只要求帮他还另一借款,且在我父亲面前确定金额,父亲认可得,所以现在我不认可该欠款,且借条内容和签字笔迹不同,现在借款人要求我还款,去法院该怎么处理?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在继承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对于你不认可这笔债务,可以申请法院做笔迹鉴定,但是若鉴定为同一人所签,那么你是要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的。追问

就签名是我父亲,但是如果说是在21日签的话,我觉得不能排除我父亲在精神不好得状态下签的,或者是通过其他方式获得他签字。

追答

既然你父亲认可,你又不能举证说明你父亲当时处于精神混乱,那么还是对你不利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5-07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电话咨询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30
如果确定该借款存在(一般认定标准为签字笔迹是你父亲的 且金额不大于5万或者金额大于5万有其他辅助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 那么 在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追问

要是她提供的只有借条呢?而且工资卡都在她那里十多年呢?

追答

缺乏辅助证据证明的借条很难被认定的 对方需要提供辅助证据证明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