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我们家在厦门买房子房产证户主是我爸,证上写是共有的,都是我妈借钱买的,也是我妈还完了,家里的生活费和读书全是我妈付的,邻居朋友都知道,我妈年轻外地经贸多年,我爸在家里照看我们生活学习,我爸是没有责任感的人,每天煮吃完就是睡觉,功课都是靠自己,后来我妈生意失败我爸翻脸吵架,两地分居20年了,我妈还在外地租房子,我爸经常威胁要卖房子,现在我妈不甘心卖房子给我爸分钱给他和住厦门的房子,法律上有什么办法能让我妈拿回房子户主和房子。还有我一哥一姐和我3子女。我哥老婆巴结我爸是户主想进去住估计以后想霸占先住,所以现在闹的僵了。请问将来房子的财产该怎么做才合理和受法律的保护。上法院我我妈有利吗?有专业的法律请回答!谢谢!
思明区槟榔西区。有邻居和朋友还有债主的子女。
追答没用,政府部门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有重于证据,没有任何字据和凭据法院很难判断这套房子是谁出的钱买的。
我爸和我妈个50%分配吗?那我姐我哥和我呢。如果父母都不在了,我哥不想卖,我姐和我想卖房子,我姐有份吗?该怎么办呢!谢谢!
追答父母都不在了,财产由你、哥和姐三人均分,除非你父母对财产分配有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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