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病假工资如何扣除和病假期间是否算工时以及如何按比例扣除年终奖的问题,请帮助解答谢谢!

你好!我是南京市居民,合同制,在企业工作连续有20年左右,本月生病连续住院10天,如果按照基本工资850、工龄工资330、岗位工资800、绩效500,年终奖2400的情况下;
1、向企业交病假条后工资如何计算?我当月会被扣除多少?年终奖会被扣除多少?
2、我当月病假期间算不算工作时间?
3、会影响来年台账吗?
4、还会有其他方面的影响吗?
最好有详细计算公式谢谢!

第1个回答  2014-10-18
计算病假工资最基本的公式为:病假工资=病假工资基数×病假工资系数。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对于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中均未无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病假工资的系数与职工病假期限以及工龄的长短相对应,一般来讲,期限越长,工龄越短,系数越小。以上海为例,1、如果职工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满2年不满4年的,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70%;满4年不满6年的,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80%;满6年不满8年的,病假工资的系数为90%;满8年的,病假工资的系本人工资的数为本人工资的100%;2、如果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上,连续工龄不满1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40%,满2年不满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50%,3年以上的的,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