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使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申请人如不能按约定时间参加考试,应提前一天申请取消预约。未按照约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考试不合格。
在场所和道路上学习驾驶的,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书。学员驾驶执照有效期为三年,须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在考试有效期内未完成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
学习驾驶证书可以是纸质的,也可以是电子的。纸质学习驾驶执照和电子学习驾驶执照具有相同的效果。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列印或下载驾驶执照。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
第三十五条各科目考试的合格标准为:
1、科目一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2、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
3、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为100分,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