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上海夫妻两地分居户口迁移”是不是一定要事实分居呢?没有在外地交过社保,就不能办理困难调沪吗?

如题所述

1、当然要事实分居
2、没有缴纳过社保就不符合1了。所以不能按照办理困难落户追问

1.事实上,户口分居也会带来很多困难啊。比方说考公务员,凡是碰到和户籍档案有关的都只能回户籍地开证明,如果小孩爸爸是集体户口,小孩户口也只能放在外地,那么在会带来一系列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其他,如给车上本地牌照,卖房等,还要回外地开户籍证明。2.在外地工作时,一心想着以后会家庭团聚的,到上海工作的,所以也不想在外地交社保,免得转起来那么麻烦,还不能转公司的那部分。因此,也就没有要求外地公司交社保啊。

追答

呵呵,但是没办法
政策就是这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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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22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沪人〔1999〕122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外省市转移进沪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社发[2003]9号

受理条件
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且身体健康的在职或辞职后人事关系挂靠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在沪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1、夫妻双方中一方是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部级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等,以及经国家人事部认可的其他部级荣誉称号)、获得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技术进步奖、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和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有任职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
2、在外地的配偶符合本市当年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
3、在沪一方是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沪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的人员。
4、夫妻两地分居满5年的人员。
5、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
第2个回答  2011-05-30
没有这样的规定吧? 符合户口迁移要求就可以迁移了。具体情况最好去当地派出所管理户籍的部门问下才行的。祝你好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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