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不认识的人一起合租的,他与房东签的合同,我跟他也没签合同也没有口头协议,我因为突然情况租不了了也提前告知了他,还没到期就搬走了也交了住的那个月的房租,但是他不愿意并要求我支付他下一个月的房租,不然就报警。我应该交吗?报警会受理吗?后面他说因为帮我垫付了房租所以让我必须交,可当初并没有明确表示我住多久。
是这么个道理 虽然还剩一个月的合同 好好说大家都能理解对方 但是他一上来就说要报警 说我们必须给钱一分不少 这就逼得我只能这样了
追答有道理
提前告诉了 但是他要求人走了也必须给钱
追答有合同没办法,遇到这样的人,钱是给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