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原有共同房产后来变更给女方(在婚姻期变更的),现因感情破裂离婚,男方个人在婚姻期间欠有债务债主已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夫妻双方偿还债务.请问女方是否有义务在离异后与男方共同偿还男方的债务,法院是否有权利拍卖女方的房产以作偿还男方的债务? 注;男方是个人借债,女方不知情,债款是男方个人支配的女方无偿还能力,在婚姻借债期内女方的生活费一直靠自己解决,男方一直在外做生意也无盈利,所以未给女方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