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看起来很有道理 其实不然 打官司立不住理不通法官即使采信亦可有理由翻案。法学理论的学校实务好不了那里去,后悔选择了华科 现在只能继续走下去。有了好的学理才有好的实务业务能力才能积聚经验啊,学术价值那更远了。 如果有华科法学院的看到了这个疑问试问你们是什么感觉呢?
呵呵。请问你有没有足够法律工作经验?我就在从事这个行业,你觉得是你的理论有生命力,还是我的实践有生命力。如果只是愤青吐槽,那就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