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投资有限公司成为有限公司小股东后(25%股份),现该有限公司决定增资,国有企业在不注入该有限公司资金的情况下,原股份由原来的25%被稀释成了10%,问,该国有企业是否需要重新进行资产评估及报批,需要进行什么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