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1-06-16
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局/商评委发布的商标审查标准中写明:商标所含地名与其他具备显著特征的标志相互独立,地名仅起真实表示申请人所在地作用的,不适用《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
鉴于贵州茅台确实来自贵州,而云南白药的申请人在云南,依照上面的规定,它们是可以获得注册的。而且贵州茅台的注册日非常早,当时尚未有不能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作为商标注册的规定,这就能解释青岛、哈尔滨为什么在32 类啤酒上获得注册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