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本人之前就申请过一次劳动仲裁的了,第一次的案件很成功,可是这次由于用人单位在庭上说谎,就入职时间有争议,闭庭后我才递交与公司来往邮件给仲裁委,邮件上面有时间的, 不知道仲裁委会不会采取,第一次的案件跟我这次的案件会有影响吗?第一次的案件与这次的已经时隔一年了。因为当时他们以为我证明不了自己的入职时,所以就说了很多的谎,我都当庭否认了,会不会对我很不利呢?
追答一般有一些事实认定是会按照第一次庭审的。单位有什么能够否认你第一次庭审的证据存在吗?
追问单位基本上都是没什么证据的,都是口头说的,我明明是2010年11月入职的,可单位却说我是2011年2月入职的,由于我当时没证据证明自己的入职时间,所以闭庭后才想起与公司的往来邮件,上面有显示的时间是12月的,推翻了单位说谎的时间,不知道我申请支付的双倍工资,与无故辞退的经济补偿金和未领的工资能不能拿到呢?
追答那么,首先一点,上次庭审中单位是否承认你是2010年11月入职的。然后这次变了。
其次,你光这么告诉我,我很难回答你。庭审如果已经结束了,你至少要告诉我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对对方证据的质证意见,然后还有庭审的一些陈述。因为仲裁裁决主要看的就是这些。吧并不一定是按照你的认定来裁决的。这点你一定要想清楚的!
单位就是不承认我是2010年11月入职的,所以我才提交证据的。对方承认了我是他们公司的员工和与我未签订合同的事实。至于为什么不签合同,他说因为我是2011年2月入职的, 本人于4月被公司无故辞退,所以他说我入职才1个多月,没过试用期,所以没必要和我签订合同,他说公司的试用期都是3个月的,至于辞退,是因为我的业绩没达标,所以就没让我干了,他这样的理由合法吗?至于业绩标准,其实公司并没明文规定的。
追答如果不能证明入职时间,你只能退而求其次。第一,试用期合同签过吗?如果没签过。。。那么还是有几天的双倍工资的。然后没有业绩标准,你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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