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女方提出要孩子抚养权,男方认为女方必须同意在不得再婚的前提下才可将孩子交由女方,一旦再婚男方有权收回孩子抚养权,请问这种要求合法吗?
不合法,任何地方都不会支持这种主张。
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但是抚养权主要是看孩子跟着谁更有利他的成长,比如夫妻双方一方家财万贯,一方贫穷,那么只要没有虐待孩子的行为,法院一般会把孩子抚养权判给更有钱的一方。
离婚我国只有两个地方办理:民政局和法院。到民政局需对以下问题达成一致:第一婚姻存续,就是是否都同意离婚;第二财产无争议,包括婚后财产和债权债务双方都达成一致意见;第三小孩抚养双方无争议,就是跟着谁和谁出抚养费,必须写清。如果上述任何一条没达成一致意见,就得上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
您好!感谢回复。
那么如果协议书上写上了此条,并且女方再婚,那么男方通过诉讼,并凭此协议内容就能轻易获取到抚养权了呢?
您好!多谢这么快给予答复。
我不知道婚姻法里有否男女双方离婚时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另一方再婚的规定。
顺便说明这对夫妻不是因一方感情出轨而离婚的,两人之间没有第三者。男方是爱女心切,担心女方日后再婚后继父会对女儿不轨或不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