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提出离婚,且丈夫是过错方,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丈夫游手好闲,吃喝玩乐,在花完妻子嫁妆钱便想骗别的女子的钱财,在与妻子结婚1年后便有外遇,其中小三父母还到妻子家中闹事,告男方拐骗自己的女儿,后丈夫带小三儿离家出走,期间还曾向妻子索要生活费,两年后男方要求离婚,由于协商不果,丈夫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由于房子户名是男方父母,且该男吃喝嫖赌没有一分钱,且将女方陪嫁的2万元嫁妆花光,夫妻两人没有共同财产,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赔偿金额是多少呢?女方家人也希望女儿尽快脱离苦海,可是就这样净身出户实在心有不甘!父母都觉得很憋屈,母亲已经急出一身病!求律师支招

  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关于通常离婚问题的规定,供你参考借鉴: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的共枕眠
  婚姻是大事、结离需谨慎,不要轻言离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6-27
按理说,过错方也就是男方可以在这个案件中不分或者少分财产,但是你们没有共同财产这是事实,且房子的房产权也不是你们的,女方的嫁妆也两万元也没理由赔偿的,唯一的就是你们的家具,家产之类的可以分,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你们可以在答辩状中说明理由男方是过错方就可以了,离婚案件都是小案件。再次奉劝一句,结婚前一定要找对人啊。
第2个回答  2011-07-04
可以
第3个回答  2011-06-29

天津李律师(专业离婚律师):
女方可以要求赔偿,赔偿金额根据受到的伤害程度确定。律师应该深知当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条的堆砌,而是解决问题的方案。
李律师认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是律师回馈社会的一种方式,律师办理离婚案件应当以案结事了、不留隐患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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