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制定车间质量奖罚制度?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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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奖罚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员工的质量意识,减少生产品质异常,提高产品的质量,降低成本。完善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达到顾客满意。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与质量有关的过程及人员。

3 职责:

3.1各班组负责人/质检人员负责质量奖罚的取证工作,各单位应做好配合工作;

3.2 生产部、工艺部、质检部、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罚的处置工作;

3.3 厂长负责质量奖罚和重大质量事故处置意见批准。

4. 定义:

4.1 质量定义: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要求”是指“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要或期望”,质量不仅是指产品质量,也可以是某项活动或过程的工作质量,还可以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质量。

4.2品质异常:本制度所描述的品质异常指在日常生产活动中,依照客户提供的资料和公司的技术规范、工艺文件、作业标准操作可以避免的非预期的质量不良,且该不良判定责任为岗位工作人员; 或其他可经由目视或检验器具检测发现而未发觉的质量事件。

4.3质量事故定义

4.3.1按事故损失分为:

a) 一般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小于或等于500元的。

b) 严重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大于500元而少于2000元的。

c) 重大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的或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的。

(质量经济损失计算时,包括材料成本和返修人工、工具、电费等所有加工、返工和处理的一切费用的估算值)

4.3.2 按批量大小来分为:

a)非批量:产品数量小于50件的且加工所需时间少于半小时的。

b) 批量:产品数量大于50件的或加工所需时间大于半小时的

5 工作程序

5.1 质量奖:

5.1.1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得到适当的质量奖:

a) 在一年当中,员工能保质保量出色完成任务,在工作中未出现质量故事,具有很强的质量意识的,奖200元;

b) 由于员工及时发现,避免重大质量故事发生的,奖100元;

c) 对质量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奖100元;

d) 在一年当中,单位部门开展质量管理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明显提高,给公司带来显著效益的。奖300元;

e) 每月都能达到了公司《各单位月度质量目标要求》值且季度质量事故为零的,奖100元;

5.1.2 质量奖励由部门负责人在《国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奖罚单》上填写推荐理由,送到主管生产、质量、工艺技术、人事行政相关人员拟定奖励意见,管理者代表批准。

5.1.3 部门负责人将《国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奖罚单》送财务部执行。

5.2 质量处罚

5.2.1 当出现不合格,属于非批量的一般性质量事故,对相应的责任岗位人员按5元/次扣罚,并记当月本单位质量事故一宗。

5.2.2 当出现不合格,属于批量的一般性质量事故,对相应的责任岗位人员按10元/次扣罚,并记当月本单位质量事故一宗。

5.2.3 当出现不合格,属于非批量的严重质量事故,对相应的责任岗位人员按10元/次扣罚,对相应的责任班组长和质检按10元/次的扣罚,并记当月本单位质量事故一宗。

5.2.4当出现不合格,属于批量的严重质量事故,20元/次扣罚,对相应的责任班组长和质检按10元/次的扣罚,并记当月本单位质量事故一宗。

5.2. 5 当出现不合格,属于非重大质量事故,50元/次扣罚,对相应的责任班组长和质检按20元/次的扣罚,并记当月本单位质量事故一宗。

5.2.6 各单位月度质量总结未达到质量目标值的,按20元/每月扣罚;质检人员检出能力指数未达到85%的,按20元/每月扣罚。

5.3 质量责任区分:

5.3.1 当质量事故是质检人员发现的,并即时上报处理的,如属一般质量事故可免除质检人员责任。否则按上5.2.1~5.2.6进行处罚。

5.3.2 当质量事故是班组长发现的,并即时上报处理的,如属一般质量事故可免除班组长责任。否则按上5.2.1~5.2.6进行处罚。

5.3.3 当质量事故是操作人员自己发现的,并即时报质检或班组长处理的,如属非批量性质量事故经济损失小于50元的可免除操作人员责任,否则按上5.2.1~5.2.6进行处罚。

5.3.4 当质量事故起因是由工艺技术或工艺计划资料指引误导的,可同时免除生产和质检则任,如属严重质量事故的,对相应责任人按20/次扣罚;如属

重大质量事故的,对相应责任人按30/次扣罚。

5.3.5 如果是原料材或其它非人违造成的不合格,属非批量的可免除所有相关人员责任,否则按上5.2.1~5.2.6进行处罚。

5.3.6 如果后工序发现前工序质量事故,未形成批量的只对前面责任工序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扣罚,形成批量的对班组长、质检、操作员按5.2. 1~5.2.6进行处罚。

5.3.7 当发现品质异常质检员要求停机改善而未停机改善,对检验员置之不理,没有进行改善措施,继续生产造成的不合格,按该类不合格在本制度中的相关条款所表述的两倍以上扣罚责任者和班组长。

5.3.8 顾意将不合格品混入到合格品中,或都私自报废、处置不合格品的,按该类不合格在本制度中的相关条款所表述的两倍以上扣罚责任者和班组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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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奖罚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员工的质量意识,减少生产品质异常,提高产品的质量,降低成本。完善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达到顾客满意。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与质量有关的过程及人员。

3 职责:

3.1各班组负责人/质检人员负责质量奖罚的取证工作,各单位应做好配合工作;

3.2 生产部、工艺部、质检部、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罚的处置工作;

3.3 厂长负责质量奖罚和重大质量事故处置意见批准。

4. 定义:

4.1 质量定义: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要求”是指“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要或期望”,质量不仅是指产品质量,也可以是某项活动或过程的工作质量,还可以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质量。

4.2品质异常:本制度所描述的品质异常指在日常生产活动中,依照客户提供的资料和公司的技术规范、工艺文件、作业标准操作可以避免的非预期的质量不良,且该不良判定责任为岗位工作人员; 或其他可经由目视或检验器具检测发现而未发觉的质量事件。

4.3质量事故定义

4.3.1按事故损失分为:

a) 一般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小于或等于500元的。

b) 严重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大于500元而少于2000元的。

c) 重大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的或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的。

(质量经济损失计算时,包括材料成本和返修人工、工具、电费等所有加工、返工和处理的一切费用的估算值)

4.3.2 按批量大小来分为:

a)非批量:产品数量小于50件的且加工所需时间少于半小时的。

b) 批量:产品数量大于50件的或加工所需时间大于半小时的

5 工作程序

5.1 质量奖:

5.1.1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得到适当的质量奖:

a) 在一年当中,员工能保质保量出色完成任务,在工作中未出现质量故事,具有很强的质量意识的,奖200元;

b) 由于员工及时发现,避免重大质量故事发生的,奖100元;

c) 对质量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奖100元;

d) 在一年当中,单位部门开展质量管理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明显提高,给公司带来显著效益的。奖300元;

e) 每月都能达到了公司《各单位月度质量目标要求》值且季度质量事故为零的,奖100元;

5.1.2 质量奖励由部门负责人在《国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奖罚单》上填写推荐理由,送到主管生产、质量、工艺技术、人事行政相关人员拟定奖励意见,管理者代表批准。

5.1.3 部门负责人将《国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奖罚单》送财务部执行。

5.2 质量处罚

5.2.1 当出现不合格,属于非批量的一般性质量事故,对相应的责任岗位人员按5元/次扣罚,并记当月本单位质量事故一宗。

5.2.2 当出现不合格,属于批量的一般性质量事故,对相应的责任岗位人员按10元/次扣罚,并记当月本单位质量事故一宗。

5.2.3 当出现不合格,属于非批量的严重质量事故,对相应的责任岗位人员按10元/次扣罚,对相应的责任班组长和质检按10元/次的扣罚,并记当月本单位质量事故一宗。

5.2.4当出现不合格,属于批量的严重质量事故,20元/次扣罚,对相应的责任班组长和质检按10元/次的扣罚,并记当月本单位质量事故一宗。

5.2. 5 当出现不合格,属于非重大质量事故,50元/次扣罚,对相应的责任班组长和质检按20元/次的扣罚,并记当月本单位质量事故一宗。

5.2.6 各单位月度质量总结未达到质量目标值的,按20元/每月扣罚;质检人员检出能力指数未达到85%的,按20元/每月扣罚。

5.3 质量责任区分:

5.3.1 当质量事故是质检人员发现的,并即时上报处理的,如属一般质量事故可免除质检人员责任。否则按上5.2.1~5.2.6进行处罚。

5.3.2 当质量事故是班组长发现的,并即时上报处理的,如属一般质量事故可免除班组长责任。否则按上5.2.1~5.2.6进行处罚。

5.3.3 当质量事故是操作人员自己发现的,并即时报质检或班组长处理的,如属非批量性质量事故经济损失小于50元的可免除操作人员责任,否则按上5.2.1~5.2.6进行处罚。

5.3.4 当质量事故起因是由工艺技术或工艺计划资料指引误导的,可同时免除生产和质检则任,如属严重质量事故的,对相应责任人按20/次扣罚;如属

重大质量事故的,对相应责任人按30/次扣罚。

5.3.5 如果是原料材或其它非人违造成的不合格,属非批量的可免除所有相关人员责任,否则按上5.2.1~5.2.6进行处罚。

5.3.6 如果后工序发现前工序质量事故,未形成批量的只对前面责任工序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扣罚,形成批量的对班组长、质检、操作员按5.2. 1~5.2.6进行处罚。

5.3.7 当发现品质异常质检员要求停机改善而未停机改善,对检验员置之不理,没有进行改善措施,继续生产造成的不合格,按该类不合格在本制度中的相关条款所表述的两倍以上扣罚责任者和班组长。

5.3.8 顾意将不合格品混入到合格品中,或都私自报废、处置不合格品的,按该类不合格在本制度中的相关条款所表述的两倍以上扣罚责任者和班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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