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的工伤赔偿?

我在工作时不小心被数控车床夹断右手拇指、到医院治疗时、老板先帮我出了4000元、但是还没有治好、他就不愿意负责我的医疗费。我现在想到劳动局申请工伤、但是由于我还是试用期、没有劳动合同、请问各位友友们我该怎么办、得到怎样的工伤赔偿?

第1个回答  2011-06-29
【工伤办理程序】《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1、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医疗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伤残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4、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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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3-23
第4个回答  2011-06-29
有工资条吗?工资条或者考勤表也可以作为在该单位就职的凭证。去当地劳动局认定工伤 其它参照一楼
第5个回答  2011-06-29
有工资条吗?工资条或者考勤表也可以作为在该单位就职的凭证。工伤赔偿是要到指定医院定级的,最低级为十级,最高级为一级。手指骨折有没有上钢板?如果上钢板一般在九级以上~~具体赔偿金额要看工伤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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