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女儿由对方抚养,原离婚协议说明要给抚养费直到独立生活,现女儿已经20岁但还在大学读书,由于生活困难,而对方也有抚养能力,所以想更改抚养费(减少或免除),可以吗?怎么办理?
在出现以下的情况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费的情形有:1、原定抚育费数额已经不足以维持当地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突发情况的。但是仅仅有这些条件还是不够的,只有在另外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给付能力时,法院才会真正支持。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费时,建议去进行调查取证,证明对方的收入状况,可以对方的单位、税务、银行等部门调查取证,查看工资表、个人完税证明、银行流水等,因为操作起来比较复杂,建议委托律师。
在出现以下的情况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费的情形有:1、原定抚育费数额已经不足以维持当地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突发情况的。但是仅仅有这些条件还是不够的。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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