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被公司辞退的员工所取得的经济补偿金应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没有具体公式?

如果某员工月工资6700元在公司服务未满一年,该员工在辞退时拿到了两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合计13400元,按广东省惠州市2010年的平均工资来看,那该员工此不是要交个人所得税?

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总额超过上一年度当地市的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的,超过部分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税方案同工资的个人所得税方案一样。经济补偿金总额没有超过上一年度当地市的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3400元经济补偿金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3400/3/12=372,去年惠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不可能低于372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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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16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人个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收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工资收入,在一定期限内平均计算
第2个回答  2011-07-09
交个人所得税只需要交月工资部分,经济补偿金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第3个回答  2011-07-09
低于当地人均工资三倍以下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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