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对本人或家庭名下房产信息进行查询的需求,市国土房产局可提供查询结果证明。
委托他人办理的也需提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未成年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经申请范围内成年人签字确认的手写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人需持有受托人的产权证、身份证原件、受托人手写委托书,以及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等材料,方可查询受托人产权证所记载的房屋信息。
【拓展资料】
部分地区可以用身份证查询,例:福州市市民想查询房屋登记信息,自己在自动查询机上就可操作,不用再开证明到房地产档案馆查询。
使用居民身份证查询房屋登记信息,要求在房屋登记时使用的是该居民身份证姓名和证件号(包括二代证和一代证自然升位)。
对于使用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护照等)进行房屋登记或身份证号重号、错号,同一姓名存在居民身份证和居民身份证以外的其他身份证件,查询结果超过5条,电脑系统无法自动判断房屋是否已过户或已拆除等情形,系统将不打印具体查询结果,提示到查档窗口查询。
值得注意的是,严禁未经权利人同意擅自查询他人信息,严禁将查询结果非法传播或用于不当目的。凡违规查询的,由违规查询人承担一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