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辞职,刚来这工厂一个月了!处于试用期不想在这干了!可以辞职!但厂方面说要找到人顶替我我才能走!厂方面已经同意我辞职!说要有人来接我的工作,才让我走,因为他们比较缺人!但是这厂工资低,平时也不怎么加班!少有愿意来的!而且这里有一半是暑假工八月要走的!到时候会更加缺人!这厂很多正式工这些想走都走不了!要是等到他们找到人,我不知道要等什么时候才能走!想问一下大家怎么样才能尽快走?
要啊!
追答我以前招人 那人也是这种情况 他叫他朋友来工作 我就给他工资啊 结果第二天 他朋友就不来了 明白不
追问找不到人啊!
早点走吧
那也不算合同吧!只一张简历!然后后面签名同意遵守厂规这些!
工作快满一个月但是待的不开心想辞职了但是老板说要签了合同才能...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
我的试用期1-3个月,但是我干了10天想辞职,但是她们却说找到下个人才让...
你入职的这家单位应该不大,不然不会这么在乎一个试用期员工的去留。相关法律条款,试用期员工只需要提前三天告知单位即可离职,不需要写报告,也不需要等接替的人。而且公司必须支付这工作期间的薪水。但是,如果对方单位来头比较大,以后你还想在这行发展就不要闹僵,避免他们在行内封杀你,一般同行HR...
在工厂不想做了可以不可以急辞工
员工在工厂不想做了,可以急辞工,但因违法解约给工厂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员工要辞职的,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或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提前三日通知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
我在一个厂里打工 做了一个月辞工了 他们说要等一个月的时间才能离职...
劳动者辞职,一般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如果在试用期期间辞职的,劳动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在厂适用期一个月内不干了还用办理离职手续吗?
在厂试用期一个月内不干了,正常流程是要办理离职手续的。我们都知道当我们在一个公司应聘录取后从开始工作的第一天我们的身份就是单位的员工,虽然是试用期,但是我们也是有工资的。如果试用期期间想不干了,那么就要和公司办理离职手续,这样才是一个正规的流程。公司会根据你工作的天数给你结算工资。...
干了一个月不想干了怎么辞职
刚工作一个月就想辞职可以有如下方法:1、劳动者刚工作一个月就想辞职的,可以在与单位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2、也可以采取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方式来解约;3、 如果劳动者还未转正的,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即可。离职需要办理什么材料?(一)派遣员工因病或因事辞职时应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
进了一个厂里工作了一个月零几天 现在属于试用期吧? 现在不想做了 要...
1、试用期是要通过约定的,有的试用期是一个月,有的三个月,所以,从时间上无法判断是否在试用期的!2、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你一个月零几天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完全可以直接走人!3、解决办法:一是通过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劳动监察...
若是在厂里试用期期间可以辞职吗
可以的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辞职的,但是要提前三天通知适用人员就可以辞职,工资也可以按照做多少天数来结算的,若是工厂里的人强制不允许的话这是违法的行为的,这时候劳动者可以提出劳动诉讼来解决问题,当然双方也可以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劳动者是可以采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一、若是在厂里试用期...
...适合自己于是提出辞职申请 ,但是在试用期内,公司还是要
2、用人单位没有违法的情况,但是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不为你出具离职证明,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就可以。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没有违法情况存在,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
...这个厂干了有一个月,现在干得很不舒心,便想辞职不干了,可是老板不同...
1、了解你公司的辞职工作程序,按程序提出辞职,按要求办理交接,待一个月后走人;2、如果不给你工资,你就去劳动局起诉,申请工资及补偿;3、能沟通就沟通和平解决,要注意的是要按照程序,不要让公司抓住了你 旷工、严重违规等证据;4、相关说明: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企业不能克扣员工工资,克扣工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