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去年12月被皮卡车碰到,交警认定皮卡卡全责。致左脚脚踝内外骨折,做了内固定手术,一共有五颗钢钉。马上就可以第二次手术把钢钉取掉。目前恢复得都还可以,只是不能做剧烈运动,像跑、长时间走、站后脚都会有点痛或肿。因为手术后就要解决这件事,不知道这种情况能评上伤残吗?费用多少?(由我承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