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2
依照法律规定,省高院应当自受理再审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再审的裁定,但鉴定期间等不计入审查期限。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经本院院长批准。至于最多延长多长时间,法律并未规定。
需要指出的是,人民法院受理再审申请后,进行的程序为再审事由的审查,与再审审理不同。再审事由的审查,只对原生效裁判是否存在再审事由,是否要裁定再审进行审查,对原裁判是否确有错误,是否要改判,则要经过再审审理才能确定。受理再审申请,并不意味着一定能裁定再审,更不意味着一定能改判。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