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对项目的立项主要是根据项目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办理。
1、财政预算投资类、财政注入资本金类、银行政策性贷款类、外国政府贷款类项目采用审批制,属于内部审批,要求比较严格,需要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手续、环评手续、规划手续、节能手续、符合稳评条件的项目还需要提供稳评评估报告和审查意见等。
2、企业自主投资的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外资项目,事业单位投资建设的项目,《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项目等采用核准制。需要提供项目申请报告、土地手续、规划手续、符合稳评条件的项目还需要提供稳评评估报告和审查意见等,环评、节能等手续可在办理立项的同时并行办理,不再是立项前置手续。
3、企业自主投资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项目,《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项目等采用登记备案制。可从各省政务服务网注册企业信息,然后向有管理权的发改部门填报提交项目信息,发改部门审核赋码后,企业自行打印登记备案证明即可。
以上是根据现行项目立项相关规定执行的,如规定有变化,上述流程也会相应变化。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