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单位受伤,但以前有旧伤,算不算工伤?

如题所述

如果之前受伤并非工伤,那么旧伤复发也不属于工伤范畴。如果以前受伤的是属于工伤范畴,那么工伤复发也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的。但是如果员工以前受伤在其他单位造成的,那么就不能享受工伤复发的工伤待遇。一般情况下,属于工伤范围的有: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受伤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单位从事有关工作受伤的等。
法律分析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或职业病伤害。因工受伤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等。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暴力、意外等所致。因工患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余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对于探亲访友时遇到的人身伤害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对于非法驾驶即无证驾驶的的,不能认定为工伤。由于工伤事故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需要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范性强制性规定,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工伤的其余情形,也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范畴。职工有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的;在维护国家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因公负伤致残,旧伤复发的情形视同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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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09
在工作单位受伤,虽有旧伤,算不算工伤?要符合以下事实,不能一概而论。
1、工伤首先要时间:是正常工作时间或者加班时间;地点:是工作地点但不限于单位比如到其他地点工作都算是工作地点,特别是现在法律有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出交通事故也算工伤,但这交通事故的责任不能超过50%的责任;原因:工作原因引起的伤害。
2、引起工伤的原因只要不是受伤的工作人员故意的,其他原因引起的伤害都算。
3、旧伤不会影响工伤的认定。
4、有些工伤可以通过医治恢复,但有些工伤引起一到十级的伤残,就要进行工伤鉴定。
第2个回答  2021-08-08
你好,以前的旧伤如果当时算认定是工伤的话那么这次在工作单位受伤还是工伤的,以前旧伤如果当时没有认定工伤那么以前旧伤不是工伤的,这次受伤认定工伤才属于工伤的。
第3个回答  2021-08-08
在工作单位受伤,但以前有旧伤算不上工伤。如果在单位受了伤,要同事证实的话,即使原来有旧伤也是可以算作工伤的。
第4个回答  2021-08-08
在工作单位受伤,以前有旧伤,当然是不能算工伤的,因为在工作单位,虽然受伤了。但是很可能是以前旧伤的。这样的。受伤当然是不能再算工伤的。因为以前就有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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