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2020修正)
缴费单位必须于每月二十五日前,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到税务机关办理缴费手续,并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开具社会保险费征收凭证。征收凭证统一使用税收票证。第十三条 税务机关可以委托有关单位代征少数零星分散的社会保险费,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第十四条 社会保险费...
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
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鼓励未参保企业参保和中断缴费人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的规定,
社会保险缴费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社会保险费是指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的申报、缴纳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缴费单位进行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
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发布施行.部长张左已1999年3月19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河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怎么交
《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缴费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得拒缴、少缴或者缓缴。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直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河北税务社保缴费证明开具
《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通知单。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
请问河北省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的缴纳比例是多少?
国有、集体企业 || 三资、私营企业 || 外来务工人员 22% 7% || 20% 7% || 13% 7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是什么时候发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告: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了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并正式开始实施。这一举措旨在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监管,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部长张左己宣布,这项决定于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九日生效,标志...
河北省社保40号文件
二、原集体企业在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集体企业养老保险纳入省级统筹的通知》(冀劳社[2001]10号)下发后,未按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1999年第259号令)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已破产或濒临破产,多年未缴费且现单位已无缴费能力的,不属于38号文件规定的...
河北税务是不是可以交社保了?
不可以。《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三条 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工作。社会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征收,分级入国库。但原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