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报销的;需要到定点医院才可以报销的。
以广州市为例,依据《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参保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的,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未按时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的,次年停止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年度中期参保缴费人员自缴费次月开始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参保人员按规定就医发生的门诊指定慢性病门诊专科药费,统筹基金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0%、其他定点医疗机构50%的比例支付。统筹基金每人每病种当月最高支付50元,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支付。统筹基金月度支付限额,当期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扩展资料:
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报销的相关要求规定:
1、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中统筹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个人先自付费用比例为:治疗项目20%,检查项目30%,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30%,安装各种人造器官和体内置放材料50%。
2、一级医疗机构15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三级医疗机构500元。参保人每次住院支付一次起付标准,连续住院治疗时间每超过90天需重新支付一次起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