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单、联系电话、申请单位、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填 报 人、姓 名 填 报人、联系电话、填 报 人、身份证号、申请事项(打钩表示)、建设项目有偿用地审批、核发建设项目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批准书换发补办、用地项目、名 称、备 注。
扩展资料
1、土地登记费(苏价涉[1995]155号、苏价房[1999]134号):
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每宗地收10元;
②企业、自收自支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 m2(含1000 m2)以下每宗地收110元,每超过500 m2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③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2500 m2(含2500 m2)经下每宗地收160元,每超过500 m2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
④城镇私房用于生产经营地土地使用面积在500 m2(含500 m2)以下每宗地收90元,每超过100 m2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200元;
⑤城镇居民住房(私房)土地使用面积100 m2(含100 m2)以下每宗地收18元,每超过50 m2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5元。
另外对于民房遗留问题,根据淮政发[2003]131号文件:超法定面积135 m2以上部分按90元/m2收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