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到县、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与当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后申请法律援助。
对于一些经济条件不太好,但又想获得律师辩护的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 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 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三) 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证明及证据材料;
(四)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扩展资料:
法律援助在政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保障人权等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代申请人应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有代理权的资格证明及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法律援助机构自受理申请之起十五日内进行审查,做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决定。
申请法律援助需具备的条件是:有常住户口或者暂住证;司法机关或劳动仲裁机构己立案或具备立案条件的当事人;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
因经济困难(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125元或以下,农村村民家庭人均月收入50元或以下),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
经济困难一般有5种类型:城乡贫困家庭成员;政府供养人员(福利机构工作人员除外);五保人员;低保人员;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造成经济困难。对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案件,可以不受经济标准限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援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