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有一方主动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否则四岁的孩子一般会判给有时间看顾孩子,有经济能力给孩子更好生活,能够保证孩子住房,教育,物质以及精神生活的一方,而往往这一方就是男性。
今天看到一句话,能够一眼就看明白的人都是曾经想过离婚,或者是正在离婚的人,这句话叫租了十年的房,在退租的时候,对方不要房租,但是却让我留下我最最心爱的一样宝贝,这句话可不就是在隐射现今的婚婚吗,女性如果选择离婚,或者说无论男女选择离婚,一旦女性无房,无稳定经济收入,无人帮忙看顾孩子,那么真的是很难很难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电视剧里那些女强人,可能也难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吧。
现实生活里情况往往是,女性在结婚以后,因为家庭,因为怀孕生子,因为照顾孩子,因为家庭需要,她可能从原来的事业女性,不得不变成了家庭妇女,因为家庭孩子,她变成了一个没有收入,只能找丈夫要钱生活的女性。
而往往她的这些付出男性是看不到的,他看到只是在家里素面朝天,蓬头垢面的妻子,而后他们选择了离婚,而离婚以后他觉得自己为这个家庭付出的还挺多,如果没有自己的付出,这个家根本就不可能是现在这样子,他们看不到妻子的付出。
所以最后离婚时,妻子没有收入,没有住所,没有经济来源,什么都没有,而这个时候的她根本就没有跟男人抢孩子抚养权的机会,因为她所有的条件都达不到法律要求的,而法律不会在乎这个孩子是否是妈妈带大的,不会在意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爸爸严重的缺失,它只会在意,这个女人给不了孩子更好的生活,最后付出也等于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