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男子与妻子已经离婚,离婚后妻子很快找到新男友,开始新的生活,对过去没有半分的难过和留恋,这点应该是男子最伤心难过的事情了。离婚了我还没找到新女友,你就找新男友,凭什么?
这位男子的性格属于偏执型,见不得前妻比自己好,离婚了又怎样,也是自己的女人,也是孩子的妈,你就不能再找别的男人,你就得为我为孩子守寡一生。这样的想法虽然很幼稚,但是这样的想法大多数男人都会有。
二、想挽回婚姻云南男子在婚内出轨而离婚,其实他是不想离婚的,他只想在外面彩旗飘飘家里红旗不倒。他不愿意妻子离开自己和孩子,他还想挽回这段婚姻,毕竟一个大男人要到外面工作还要回家照顾儿子的生活,他是很烦躁的,他想前妻继续照顾孩子照顾自己。
拥有的时候不知道珍惜,失去的时候才知道后悔。世界上没有卖后悔药的,再后悔也没有办法,人家不喜欢你,不想和你一起过下去,你再纠缠也没有任何意义。
三、面子问题云南男子和前妻在村里给人的感觉是夫妻和睦恩爱,可是现在却由于自己的问题离婚了,让男人在村里抬不起头,看笑话了。他多么想再争口气,让前妻回到自己的身边,让村里的人看看自己是多么厉害,前妻离不开自己,不会抛弃自己的。
离婚虽然已经是很普遍的一件事情,但是在发展落后的村里,离婚还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男人在村里没面子,女人在村里更没有面子,孩子更被人瞧不起。云南男子为了自己的面子孩子的面子,自然是想尽办法纠缠前妻,让前妻回家。
四、好聚好散云南男子和妻子已经离婚了,财产和孩子都已分割完毕,本应该都开始自己的新生活,互不打扰,做一对最熟悉的陌生人。可是男子却不甘心,甚至认为前妻和自己离婚、搬家等事情都是受姐姐挑唆,看到姐姐和前妻搬家内心燃烧起熊熊怒火,拿刀杀了前妻和其姐姐。从作案手段上来看该男子对前妻姐姐的恨意非常大,连捅14刀。
好聚好散,既然不能生活在一起了,就放手就是了。非得用这么极端的手段去处理,实在是不值得。那么请问你的儿子和女儿该怎么办?前妻姐姐的丈夫孩子又该怎么办呢?
你的怒火你的冲动行为不但没有解决问题,还让两位年轻的女人丧失性命,破坏了多个家庭,让他们痛失亲人。
最后:云南男子太过偏执,他从来没有想一想自己到底有没有错,自己错在哪里,反而将所有问题责任都推到别人身上,最后还用极端的手段去处理,让人痛恨。
这个男的明显有问题,他在同村人的眼中是个老实人,是他们家里五兄弟里脾气最好的人,但是就是这样的人,却偏偏干出来了殴打和杀害前妻的极端行为,就连前妻的姐姐也跟着遭殃,知情人士透露他俩离婚还是因为男方婚内出轨。
01、知情人士:男方出轨,离婚后想复合这件事是发生在云南一个小村子里,受害者小玲才35岁,他的姐姐小艳为36岁。小玲是跟刘某结婚多年,生了有一儿一女,家里还有两套房子,可谓是儿女双全的美满家庭。
然而,由于刘某跟小玲感情产生问题之后,他俩就离婚了,儿子跟着刘某,女儿跟着小玲。知情人士表示,他们感情破裂的原因是刘某出轨,他俩离婚后新房子是刘某的,小玲只拿到了旧房子。
但是,两人离婚之后,小玲交到了新男友,刘某却没有新伴侣,他一直对小玲纠缠不休,甚至还去旧房子里殴打过小玲。
02、男方离婚后必然生活变差,心理失衡要知道男方平时也不是啥老板,一个男人没办法外出赚钱,又能兼顾家庭,更何况他还要自己养一个儿子。这种情况之下,他根本没有时间、精力、钱财再去找对象,或许他心里还对之前的幸福生活抱有幻想,不愿忍受离婚后的生活品质下降,才会百般纠缠前妻。
并且,刘某知道自己前妻小玲在老房子住,他身上也有房屋钥匙,这种情况下他更方便对小玲下手。再加上他看小玲有新对象,自己却没有,这样一对比下来,很容易产生冲动。
因此,在刘某利用钥匙开门殴打前妻小玲之后,小玲喊来了自己的姐姐小艳,小艳则带着自己的侄子和4岁的孩子,一起帮小玲换锁、收拾行李、搬家。
可惜,刘某再次来到了住宅,当着4岁小孩的面,一刀刺死了小玲,并向小艳身上刺了14刀,小艳的侄子想拦住刘某,却被他推开逃走,事后警方迅速将其抓捕,受害者家属要求判处他死刑。
最后:感情讲究一个好聚好散,在一起了就要好好珍惜,分开了就互不打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