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已认定,因在学校值班期间煤气中毒。没有代班领导,发现也不及时,学校领导的责任去哪追究?

如何追究,有的说是找纪检,有的说我没有权利追究。那么我可以举报么?上哪去举报?举报什么内容?请高人指点?

已经回答过你这个问题了:你无独立权限也无相应独立资格去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即便学校领导存在管理过失。也是由上级以及相关单位追究,不是由你来追究的。更何况你所说的“没有代班领导”、“发现也不及时”这些都不属于管理过失。你能举证在死者这个岗位上,需要安排代班领导、及时巡查的必要性和必须性吗!如果答案是不能,实际也没有这个必要性和必须性,靠岗位工作人员自己的基本岗位和生活常识就可以防止事故发生的话,那么事情将是相反:死者自己却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房内取暖不能紧闭门窗不及时进行通风这是反复宣传教育的常识了吧)。到此为止吧,别把眼睛盯着别人,好像是别人害了人而不注意是死者自己害了自己这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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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8-04
劳动监察大队,当地人民法院
第2个回答  2018-08-04
教育局,直接打电话举报追问

教育局也知道,只是家属现在的心情没能力去告啊,感觉告了也是白告。请律师到法院已什么罪名起诉?现在的律师也是鱼龙混杂,分不清。

第3个回答  2018-08-04
不是刑事案件,也不是治安案件,应该没有啥责任,看学校内部规定追问

这难道不是安全责任事故么?

追答

不是

追问

难道是这样不明不白的死了?

追答

就工亡赔偿金呀

追问

工亡赔偿金就能买条命?明明学校的安全措施不到位,学校领导重视不够。他们就不能负责么?

工亡赔偿金就能买条命?明明学校的安全措施不到位,学校领导重视不够。他们就不能负责么?还有没有天理了?

工亡赔偿金就能买条命?明明学校的安全措施不到位,学校领导重视不够。他们就不能负责么?还有没有天理了?

追答

那你能咋?

单位领导职务过失造成的民事责任单位负责,刑事责任自己负责,然后这个够不上刑事责任

以前没有其他值班的人么,新学校么,其他人没出事就你爸出事就只能说是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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