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条,起诉借钱不还的人,起诉费和路费谁负责?

由于是外地,所以要回去起诉,于是有了路费和起诉费
如果不是对方借钱不还,我是不必有这些费用的
我想问,如果我起诉他,他是不是应该把借款还我,还要赔偿我的起诉费,和路费?
这些年的精神损失费有可能吗?

起诉费由败诉方承担,原告个人的路费是自己承担,参与审判程序的证人等的路费是算在诉讼费用内的,精神损失费需要原告主张,由法院判决是否需要支付。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十一条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

扩展资料

借钱属于财产类案件,财产类案件的诉讼费收取标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9-05
借条可作为证据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
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
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2个回答  2010-12-22
如果你有把握打赢官司,诉讼费是可以让对方支出的,甚至路费也是可以的,只要是合理的就行。

但是精神损失费是不行的,没有这种可能。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30
  起诉费(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路费自己承担。
  借款属于合同纠纷。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借款人不如期足额偿还债务的情况下由其承担出借人委托律师产生的律师费等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的费用的,由借款人承担;没有约定的,原则上来说,谁委托谁承担。
第4个回答  2010-12-22
起诉后, 只有胜诉了才可能法院判他赔偿你的损失,如果决定要打官司了,所发生的费用你当然先得垫付了,有把握胜诉的话,可以让被告赔偿你这方面的损失。不过呢,最好不要打官司,因为这的确是一件花费金钱、时间和精力的事情,成本太高,能私下解决最好,希望可以帮到你!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