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今年57岁,在城北租下一屋住下,附近楼下有一外来民工照顾一老头和老太,我妈经常去玩,后来这位民工说不能再做了她老公不让做,我妈想想自己反正没事,自己来照顾吧,每月还能挣500块钱,那个民工走了,我妈做了,做了两天,我妈觉得活好累,给老人说自己不想做了,两天的工钱算了,可两个老人拉着我妈说,你做得好,你是我们家的恩人,留下吧,我妈没办法就说了句那再做10天吧.刚说完话走出房间到洗菜的地方洗了个手,脚下一滑,摔倒在磁砖地上,老头子的儿子说用车送医院检查一下,当时她以为没什么事,回到家以后,觉得不对劲,自己坐公交去医院拍了片子右股骨头颈骨骨折.回来后老头女儿送来50多元钱及一些伤药.我妈也没有打电话告诉我们,两天后我们知道此事才把母亲送至医院动手术,花费了11000元.医生说有可能的话,以后骨头还要坏死,还要换关节,到时手术费可能要4万元.我找到东家两个老人,其子女均不承认负责.说是她们已尽了人道考虑.是我妈和那个民工之间的问题.他们家没责任:我们该怎么办,能打赢官司吗?怎么打这场官司啊,盼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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