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员工病假有多长?

我先生2003年12月和公司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2006年1月患了脑癌(胶质瘤4级属最高级别),2006年12月公司有和我先生鉴定了1年的劳动合同,今年10月公司转让他人,现在公司要和我先生一次性解决问题,我们不知该怎么办。我不知象我先生这样身患绝症的人,法定的病假期限是多久,劳动仲裁的话,我们有能有多少的权利和赔偿?

要看总的实际工作年限,结合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六个月)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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