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交警判了对方全责,对方保险公司5个月不赔,只有去法院告他们了.法院判决书出了,5天内保险公司必须赔偿我金额XXX元.但这个保险公司用个陌生的手机号码联系我,让我传真身份证和账户复印件给他们,他们把钱过给我.但是判决书我查过所有条款,只字未提过我需要提供证件,只知道要收钱而已.请问我有义务给他们证件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