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孩子(1岁半)判给母亲,父亲几乎每月都不给抚养费,那么孩子以后有赡养父亲的义务吗?

父母离异,孩子(1岁半)判给母亲,父亲每月几乎都不给抚养费,只断断续续给过数次(且远低于所需的金额),之后父亲再婚跟一女子育有一子,跟原来的孩子几乎没有任何联系。那么原来的孩子以后有赡养父亲的义务吗?如果有,该如何承担义务?此义务虽然法律上是不可规避的,但是对于一个未尽义务的父亲,有何资格享有被赡养的权利呢?

嗯,按法律,需要尽赡养义务,虽然从感情上来说,可能有点难以接受,但是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你理解也好,不理解也好,反正这就是你应尽的义务。你不尽的话,他可以向法院起诉你,法院的判决结果还是必须赡养,而且诉讼费也是你出,因为你输了官司,还不如养着他呢,还省了官司费。
如果你要免除的话,也不是没有办法可想,就是把自己搞得没有赡养能力。按法律,如果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时,一般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给付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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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2-23
如果男方不给抚养费,女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孩子将来有义务赡养父母追问

现在孩子已经年满18,长大成人了,之前女方并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所以,请问,既然男方未尽抚养之义务,那孩子何需承担赡养之义务呢?何以免除?

追答

无法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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