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11-18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
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2个回答 2019-11-18
如果对方实在不愿意抚养,那么就自己回了,因为是自己的孩子不要推来推去。即使孩子现在不懂,那么他也会伤心。如果你抚养的话,可以让另一方出抚养费,让法院给一个合理的判决。
第3个回答 2020-12-20
(一)《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申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主要包括以下凡种:
1.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
2.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
3.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4.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女方因通奸怀孕男方能否提出离婚的批复》中指出,女方婚后与他人通奸怀孕,且此事实为女方所不争执或经查属实,男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女方起诉离婚,是可以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所以,除非特殊原因,孩子跟女方,男方付抚养费直至成年。夫妻双方应该多包容,相互理解,换位思考,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离婚,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