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按照图书的内容、形式、体裁等分类。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简称《中图法》,现为第五版。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综合性图书五大部类,22个基本大类,具体如下:
B、哲学、宗教
C、社会科学总论
D、政治、法律
E、军事
F、经济
G、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H、语言、文字
I、文学
J、艺术
K、历史、地理
N、自然科学总论
O、数理科学和化学
P、天文学、地球科学
Q、生物科学
R、医药、卫生
S、农业科学
T、工业技术
U、交通运输
V、航空、航天
X、环境科学、劳动保护科学(安全科学)
Z、综合性图书
历史沿革
《中图法》的编制始于1971年,先后出版了五版。《中图法》与国内其他分类法相比,编制产生年代较晚,但发展很快,它不仅系统地总结了我国分类法的编制经验,而且还吸取了国外分类法的编制理论和技术。
它按照一定的思想观点,以学科分类为基础,结合图书资料的内容和特点,分门别类组成分类表。目前,《中图法》已普遍应用于全国各类型的图书馆,国内主要大型书目、检索刊物、机读数据库,以及《中国国家标准书号》等都著录《中图法》分类号。
通常按照分类排序。
1、图书馆的书脊上一般有一个标签,标签上有两组号码,即:索书号。一组为分类号,一组为书次号。索书号是确定一本书排架的依据。
2、索书号由分类号和书次号两组号码组成:分类号代表文献内容所属学科性质,它将同类书集中排在一起;书次号代表同类文献的区分号,它决定同类书排列的先后顺序。
3、图书排列按索取号(即分类号加作者号)顺序排序。先按分类号字母顺序,字母相同按字母后第一个数字排序,字母和第一个数字相同者再按第二个数字排序,如此类推。
A.书次号又分两种:
种次号:具有相同分类号的图书的流水次序号,由1~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著者号:由第一责任者拼音首字母(限1个)和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B.索书号的组成:分类号,种次号;分类号,著者号
它的优点是: 将同一作者写的同一类目的图书集中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