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区法院开庭择日宣判为什么要通过中院了?

如题所述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简易程序20日审结。实践中超期审理是经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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