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单位已经把工作多年的合同工转为劳务派遣,只有我们单位没办成,现在又说是人事局不批的原因,现在单位以没有多余的钱来发工资为由让我们走人。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除了领取补偿金,这种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能赢吗,或者申请双倍赔偿能通过吗?单位工作九年,这个结果让人难以接受,很憋屈但又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