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4年大学应届一毕业就在现在这家公司工作了,第一次签约是2004年7月15日,到今年已经连续在这个单位工作了十年了。连续签了多次固定期限合同,最后一份合同到期是今年7月31日,7月30日我去人事询问了续签的事情,回复说还在走流程,我想可能因为今年转成无固定期限的合同所以慢点;然后一直等到8月7号人事部通知我去,告知我单位将不和我续签,预计赔偿我7个月的工资让我考虑一下。这是我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十年了然后现在说不签就不签,当时我就懵了,而且我的工作压力也不小期间有流产至今也还没生育目前正在准备造人,所以不续签对我的影响将会非常大,同时从感情上也接受不了。
然后8月8日我明确向单位提出: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目前还没给到我最终答复,同时我也一直还在继续正常上班。从别人那得到的消息说是公司肯定不会和我续签了,同时还说即使仲裁应该也不一定会得到我想要的结果,毕竟公司也对合同法有很透彻的了解,通知我就说明已经做足了准备。我想说的是在本职工作上我应该没有瑕疵,去年今年以至于之前的很多年都被评到优秀等等很多奖(我所担心的是公司会不会有点什么手段?因为听说只要我要求公司就应该也必须和我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还有就是想咨询一下关于赔偿的问题,实在点来说我这么多年没换工作很大程度上也就是因为收入和福利都很不错,但是如果赔偿合理我也可以考虑不续签,但只赔7个月我觉得不能接受,我目前已经工作十年每一年对应一个月那么就是十个月,然后是公司强行提出那是不是应该赔偿两倍,所以我希望能赔偿到20个月,不知道我的想法是否有可能实现,我目前应该怎样应对,谢谢
单位说赔偿7个月好像说是因为2008年1月1日法规才出的赔偿规定,所以从08年以后才是有一个月算一个月,但这是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赔偿,我现在的情况已经超过十年而且还在继续工作是不是应该已经默认为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了?还有没签书面合同但我在继续工作的这段时间是不是应该支付我双倍工资?然后如果铁了心不和我签约我有没有权利同时还要求20个月的赔偿?12333说如果申请仲裁应该先申请要求续签?我其实愿意留在单位,但是经过这种情况我觉得如果仲裁后再留下来也会被穿小鞋吧,所以最终的想法是想尽可能争取到最大的补偿。我应该怎样去做?谢谢
工作满十年,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您好,我在上海,目前有合同工作年限为十年零半个月而且目前还在继续正常工作,这样是不是可以默认为我已经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了?在有没续签书面合同但我在继续工作的这段时间是不是应该支付我双倍工资?然后如果铁了心不和我签约我有没有权利同时还要求20个月的赔偿?
追答不能视为已默认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单位在本次合同到期后让你继续工作但超过一个月未续订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二倍工资。
单位违法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你可要求单位依法支付22个月左右的赔偿金。
【善意提醒】你的这个问题其实有点小复杂,在未看到合同并且不了解你和单位在劳动事务上真实互动情况下,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决定的依据。你最好拿合同就近咨询一下当地熟悉劳动实务的专业律师。你曾谈到签订过多份劳动合同,如果这“多份”合同是指已签订过3份以上的劳动合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和上海地方性规定,可能劳动者有权索要更多的经济性补偿:比如,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依法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而未签订的,劳动者可要求单位支付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