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之前村里鼓励农民开垦荒地,我家开垦四十亩使用至今,没有任何手续与费用,在我们这里有几千亩此类情况。前两年因市里旅游开发,有部分农民将手中的五荒地在村里的配合下以每平方35元的价格出让给了个人。现在上面要土地确权登记,本人的五荒地也被登记入册。请问此后我的地会被怎样处理,会无偿征收回吗,还是会以每亩多钱的价格要求我出钱承包吗?如果是那样的话,跟那些之前高价卖出的人相比,就只能认倒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