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5-13
您好,您的问题属于《婚姻法》范畴。
如果您与前夫有孩子,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他拒绝支付,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如果您是指前夫给前妻的抚养费,目前婚姻法中没有相关规定,您的起诉没有法律依据。
如果回答能帮到您,请采纳并点赞。
如果您的问题能更详细,我们能给您更专业的回答,欢迎您就法律问题进一步电话或当面咨询我们的专家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