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老公以前是农业户口,99年因上学转成了非农户口,2005年户口迁回到了原籍,独立开户,但是非农户口,所在地仍是以前的村子。我老公在户口所在地还有耕地(地是和父母的在一起的),因为30年不变的政策。我们在家时也是与父母住在一起的。最近村子要拆迁了,他享有与其它村民一样的待遇吗?我们应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懂的朋友说一说,非常感谢!
我也是因上学农转非,结婚后,我们户口没有转在一起,各在原来所在地,我儿子户口与我在一起。要不要都转到我老公那里?
再补充一点,我们这几年没有固定工作、固定收入,在外打工,结婚也是在他家里办的
住的宅基地,户主是我公公,但是说了我们结婚的那间房是给我们的。
在目前的情况下,农村的非农户口,肯定没有在拆迁中享有和村民一样的待遇。
目前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现象呈逐年上升趋势,因征地补偿款等分配引发纠纷的申诉案件也逐年增加。产生此类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的原因,突出表现在村民自治权行使的不规范,村规民约、“土政策”等制定中缺乏强有力的审查和监督。
村委会或村民小组擅自决定分配事务,对出嫁女、招婿、丧偶、离异及继子女、大中专在校生和毕业生、义务兵等主体,是否享有权利往往处理不当,造成群众的迷茫。
扩展资料:
拆迁享受的待遇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很遗憾是没有农民待遇的。您现在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了。所以,农民享受的相应待遇,您就无法享受了。但是,如果单是您的房屋拆迁,假如您享有房屋的所有权或者是部分所有权,那么,针对这个所有权,会有相应的补偿。
扩展资料:
与农业户口的区别:农业户口、非农户口现随着经济的发展,有的省市已取消了农业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
1、“农户”和“非农户”以前是在吃商品粮上在区别。
2、社会保险方面,这两者的区别也不大。总体只和城市间的区别有关,在一个城市则没什么大区别。
3、劳动就业方面,城镇也不是包工作的,但有个劳动再就业,政府在这方面的投入应该是比农村好点,农村如果有新技术示范区的,当然在这方面也会加大农民的技能培训的,但就是不象城市这么系统。
4、农村的有土地,政府应该是有一定政府补贴的吧,叫保全费什么的,需城市非农户没有,但有一个失业金,我保证不是每个城市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都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非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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